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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丧葬明确的制度
2016-11-01 15:45 Author:原创 Click:
   《易· 系辞下》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在远古时代,人死去之后,用树枝杂草掩埋,葬地不起坟,也不种树以设标志。考古发现新石器时代已 有能够保护尸体的土葬。原始社会末期,土坑葬相当普遍,但没有坟头及任何标志。即便已经进入阶级社会的夏、商、西周和春秋前期,也仍然是“古也墓而不 坟,”如西汉末刘向所说:“殷汤无葬处,文、武、周公葬于毕,秦穆公葬于雍橐泉宫祈年馆下,皆无丘垄之处。”可见,在原始社会末期到春秋末期,古人的坟墓 都还是与地齐平,并且没有任何标志的。墓地与地齐平,因年代久远,人们就无法确认自己祖先的坟墓,于是就变成了“又封又树”,即把地下掘出的土堆成坟头, 在墓地周围种树以为标志。
   随着豪强大族对墓祭的重视以及百姓的孝道观增强,人们不再满足于简单的标识,而是希望凭借一定的器物记载祖上的功德,以期流芳后世,于是植树逐渐转变为树 碑。跟石头的物理特性有关,墓碑“石”与“金”具有同样的质地,可以“不朽”。“德之隆者,莫盛不朽,乃共追录厥勋,镌石示后……”(《繁阳令杨君碑》,《隶释》卷九) “存有令迹,亡述存勋,铭载金石,永世不刊”。 (《益州刺史王纯碑》,《隶释》卷七) 皆表明了铭石树碑传之不朽的重要意味。
   随着朝代的发展,墓碑丧葬确定了明确的制度使得死者能有更好的落身之地。
   丧葬制度通常包括了丧礼仪式和埋葬两部分。丧礼为生者替死者所施行的一套仪式,以结束他与这世界的关系,并且保证或引导死者进入另一个世界;埋葬则将死者的身体以一种生者认为恰当的方式加以处理。
   葬礼为丧礼的延续,而在许多文化中,葬礼后还有祭祀,为生者企图与死者往来的活动。由于中国人一向对丧葬采取谨慎的态度,故人类著实可以利用墓葬材料来讨论 中国古代的宗教与社会现象。先秦两汉文献讨论墓葬制度时通常有二方面的重点,一是有关墓葬制度发展,一是墓葬制度的等级问题。
前者可以藉由墓葬的建筑形制讨论社会对死后世界的观念,而后者则是说明墓葬可以反映出社会阶级为基础的丧葬礼仪。曾子曾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这句话不但是他个人的期望,也可以反映丧葬之礼在当时社会中占有的重要地位。
   中国史上重视丧葬的情况,至少从那些商王大墓的存在已经可以窥知端倪。到了春秋,大墓碑及丧礼制度的出现都可作为那个社会中人们对于葬礼重视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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